時間:2020-04-10來源:水利部網站
本站訊 為進一步加強河庫資產(資源)管理,嚴格規范各類租賃(承包)行為,切實維護河庫良好管理秩序,有效保障國家和集體經濟組織權益及資產的保值增值,日前,大連市水務局印發《大連市水務局關于印發〈大連市河庫租賃(承包)合同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大連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河庫租賃(承包)合同清理整治工作。
清理整治工作截止日期為6月30日,為期近3個月。清理范圍為66條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204座水庫管理范圍內簽訂的各類租賃(承包)合同。主要包括:河庫管理范圍內土地、林地、水面、灘涂租賃(承包)合同;管理房屋、廠房、庫房租賃(承包)合同;采砂(清淤)合同;其他租賃(承包)合同等。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對大連市所有河庫的各類租賃(承包)合同的基本信息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登記造冊;全面審查各類租賃(承包)合同訂立程序的合法性、租賃(承包)方資質的有效性、合同條款的完整性、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的準確性、價款的合理性、合同期限和履約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合同到期后資產處置的明確性等;依法規范完善文本不規范、條款不完整、標的數量和質量不準確、價款不合理合同,清理無效合同;建立健全長效管理體制機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加強對河庫租賃(承包)合同的有效監管。
由于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責任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成果。同時,要結合河庫租賃(承包)合同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完善體制機制和規章制度,建立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確保河庫租賃(承包)合同合法、合規、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