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10-31來源:相立文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研究、分析我國的投融資現狀和國外一些較為完善的投融資政策,提出相關的建議。
從大禹治水到三峽大壩的建設與使用,中華民族一直致力于興修水利,為更好地控制、管理、利用水資源而努力。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水利建設的規模不斷擴大,任務更加繁重,僅僅依靠政府的有限投入是遠遠不夠的,而且隨著各項水利項目投入使用,后期的維護、管理等投入需要源源不斷地供給,但是由于資金短缺,投融資機制的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很多水利項目的建設和使用都受到了影響。因此,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取向,改革、完善水利投資制度,建立多元靈活的融資機制,逐步拓展并建立持續穩定的水利投資渠道,促進水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
1 我國水利投融資政策的現狀
水利投融資政策是指水利建設領域投資、融資、補償等政策與法規的總稱,它可以分解成水利投資政策、融資政策和補償政策三個部允水利投融資是進行現代水利工程建設的必經之路,我國有許多地方都成立了水利(務)投融資公司,主要進行當地水利工程建設的資金籌集與使用,實踐證明走投融資的路子可以多快好省的進行工程建設。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我國水利的投融資政策開始向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投融資政策體制靠近。為了建立“三多”的投融資政策,國家先后制定了《水利產業政策》、對水管單位實施產權制度改革并推向市場、水價政策的調整、設立水利建設基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這些政策對水利投融資體系的建立產生了積極的作用。然而,針對我國目前的社會和經濟現狀,這些政策仍然不能滿足水利事業的發展進程,存在著各種問題需要解決。
1.1 綜合利用水利工程缺乏合理的政企分工
雖然《水利產業政策》明確確立了甲、乙兩類項目,然而很多綜合利用多功能的水利工程不可能對其進行明確的分類,其既包含非經營性資產又包含經營性資產,既產生了社會效益,又產生了_一定的經濟效益,對這種項目,《水利產業政策》并沒有明確定義,這無疑增加了按照標準實施的難度。由于政企分工不明確,導致水管單位還要承擔公益型水利事業的管理和后期維護任務,而相關的費用又不能獲得足夠的補償。
1.2 缺乏吸引民間和外商投資的激勵政策
供水和水電項目作為經營性的水利項目是可以吸引民間和外商投資的,但現有的政策明顯存在優惠力度不夠、吸引力不強的問題。而且現行水價過低也很難吸引非政府投資者的資金投入,也不利于通過自我積累實現可持續發展。
2 國外典型水利投融資政策
2.1 投資政策
在美國,首先明確區分投資主體及其事權。在水利項目的建設與開發中,政府占投資主體的60%,之后根據水利事權的劃分實行投資主體分攤投資。在日本,國家和政府的資金投入占水利項目建設的主導地位。
2.2 融資政策
美國和日本政府采取了多元化方式進行融資,比如,提供優惠貸款、向社會發行債券、建立政府基金、社會團體捐贈、向受益區征稅等。政府投資只有一小部分資金是無償的,絕大部分資金是通過市場化進行借貸的有償使用行為。一些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大多依靠政府撥款,而水利和城鎮供水等經營性項目主要依靠發行債券。
2.3 補償政策
發達國家對水利項目的運營成本的補償非常重視,如美國,防洪與改善生態環境等公益性項目的運行維護管理費主要由各級政府財政撥款或向保護區內收取地產稅用于開支。日本則實施分攤補償政策,國家和地方政府負擔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費用的50%-80%,國民負擔其余部分。
3 水利投融資渠道的建立
3.1 拓寬投資渠道,保障投資來源
第一,應該加大對水利基本建設的投資力度。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在國家基本建設總投資的比重應保持在4%左右,在GDP中的比重應保持在0.4%-0.45%,在國家財政投入中的比重應保持在3.5%~4.O%。通過返還和轉移支付,政府應引導地方增加對水利的財政投入。第二,調整水利建設的貸款結構。商業銀行貸款、世界銀行貸款、國債轉貸、亞洲銀行貸款等是水利建設貸款的主要方式。根據負債的成本,商業銀行貸款是最高的,其次是企業債券,國債的成本是最低的。所以,調整貸款結構可以有效降低貸款的成本,在適度擴大水利建設貸款規模的情況下,適當降低商業銀行貸款的份額,同時考慮增發市政債券。第三,提高外資比例,優化外資結構。中國加入WTO后,大量外資涌向國內,水利項目應就勢利用外資,根據項目的不同選擇外資主體:針對供水、發電等經濟效益較好的經營性項目走市場化道路,以招標方式進行項目招商、發行債券、使用出口信貸、亞洲銀行貸款或BOT、BT等投資方式建設;農業供水、灌溉工程、水資源保護工程、水資源綜合管理可以使用軟貸款或國外贈款;一些水利系統開展的綜合經營性項目應爭取外商直接投資,采取股份制經營等。第四,鼓勵直接吸引民間投資。在全社會固定資產的投資中,民間投資已經占到了40%左右的份額,其中,水利行業的投資比例卻非常有限,主要原因是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稅負過重、貸款不暢等問題的出現,所以應加快水利建設有效吸收民間資金的政策研究,鼓勵嘗試各種民間投資方式并對其給予政策性的扶持,將水利工程的產權、經營權適當轉移給民間資本,促進水利事業的市場化運作。第五,加快水利企業資源重組,爭取實現上市籌集資金。
3.2 根據項目性質,采取不同方式
為了實行政府投資與社會投資權責分明、平衡投融資結構、建立有效的利益激勵機制和風險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作用,我國水利投融資體制在全國宏觀經濟政策的背景下,不斷深化改革并加以完善。所以,水利項目的投資建設必須根據項目的性質采取不同的投融資方式,并按照屬性明確投資主體、運作模式、資金渠道和權益歸屬,建立起政府和市場合理分工的新型投融資模式。
3.3 改革管理方式,加強風險約束
水利項目不僅要拓寬籌資的渠道,還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針對投資,除了要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外,還應該盡量減少撥款的中間環節,實行政府投資項目由國庫直接撥付的制度。針對風險約束,要大力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并建立項目資本金制度,規范投融資行為。此外,還要建立嚴格的投資決策責任制。
3.4 加強法制建設。依法行使權責
只有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作保障,水利投融資制度才能夠健康有效的發展,更何況市場經濟體系的健康運轉就是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規條件下。所以,要根據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運營的特點,進一步研究各項公益性水利項目的補償機制,保證其正常、有效、持續的運轉。通過對水權、水價的市場性研究,健全經營性水利項目的投資回收機制的法律平臺。通過健全的法律、法規,保障民間資本的投入,確定政府和企業的權責。
3.5 增加水管投入,確保使用效率
一直以來,人們總是在關注水利建設的資金來源,卻忽視了后期的管理問題,導致很多水利項目不能有效的利用,所以應該在加強水管單位的建設上下工夫,平衡水利建設和管理之間的關系,實現水利項目的良性運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1]滿斌,滿莉.中美水利投融資政策的比較[J].中外企業家,2007(12).
[2]徐家貴,徐雪紅.國內外典型水利投融資模式及啟示[J].水利經濟,2006(1).